要注意唷

尺寸比鈔票稍微小一些,有200、500兩種面額,分別為6張、3張,

未來若有有污損、破損等情形,亦比照鈔票的機制處理,毀損達四分之一以上就不回收

1月18日民眾一共能拿到9張消費券,如果1月18日沒領到的人,

將在2月7日下午1點半開始到各地郵局領取,截止日是4月30日,可別錯過了(引用民視新聞)

 

更新日期:2008/12/18 16:46 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民眾引頸期盼的消費券到底是長什麼樣子?行政院18日終於公布了消費券的樣張,正面是以玉山主峰為背景,總共有七道防偽設計。民眾只要掌握「摸一摸、看一看、轉一轉」等小技巧,就可以辨別真假。

馬政府八百億大紅包消費券的廬山真面目終於出爐了,只見消費券的正面底圖用的是玉山主峰,而最重要的防偽辨識就是左上角的面額數字,只要轉一下,就會金變綠或綠變金,採用凹版印製,摸起來會有凸起感。此外,左下角還有隱藏字,轉一下也可以看到五百或兩百的數字。

總計有七道防偽設計的消費券,第四道有個漸層的微小字,只要朝著光線透視,正反面的數字還可以套合起來,形成第五道防偽關卡;第六道設計則是券張本身到處都有梅花水印;第七道就跟鈔票一樣,在紫外燈之下,可以顯現螢光纖維絲

至於背面的銷售日期欄位,則是去銀行處理兌付時才會用到。只是很多人都好奇,既然消費券跟現金鈔票長得這麼像,為什麼不乾脆在鈔票上蓋上「消費券」三個字就好了。對此,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,「今天它是有限期的,有一定使用條件的,假定它都跟鈔票一樣,等同鈔票來流通,摻在裡面之後,後續的回收兌付會發生很大問題。」

此外,要提醒民眾的是,這張比百元鈔票SIZE小一點的消費券,要是弄髒或折損可是不會補發的。中央印製廠主任周中興表示,「一般人可能會皺摺或弄髒的話都還可以補發,只要毀損不要超過四分之一以上都可以回收。」屆時領取通知單上還會列出建議的領取時間,就是怕大家都為了搶政府紅包而大排長龍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李曉菁、高鴻銘)

消費券使用方法~~

1.未來只要是消費行為都可使用,
2.即便無營利事業登記證,商家也可以收券,只是不能直接向金融機構兌領,
需要向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做二次消費,
再由具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,向金融機構兌付。(郵局,銀行,農會)戶頭
3但是要讓消費更集中,因此期限縮短至98年9月30日。
商店在收受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,即可存入其金融機構帳戶戶頭。
4個人不准許拿消費卷存入金融機構帳戶
5消費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、商品禮券、現金禮券,或以電子、磁力、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。
消費券不能收購,也不能販售,


商家到銀行兌現截止日期:
有營業登記證的商家是98年10月30日止
無營業登記證的商家需在98年9月30日前將消費券做二次消費


{不能使用及禁用消費券的項目}:*******
1.(醫藥費)醫院、診所、療養院
2.(學費、養育費)托兒所、養老院
3.(教育費)學校、幼稚園
4.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的實習店
5.慈善機構
6.政府機關
7.學術科技研究機構
8.監獄工廠
9.郵政、電信機關. 金融機構
10.政府專賣事業或可販售專賣商品之營業人
有哪些用途不得使用消費券,包括繳稅、停車費、彩券、悠遊卡儲值、買基金(投資理財)、購買鐵、公路車票、公用事業費(水、電、瓦斯費. 電話費)等


消費券的禁用範圍採負面表列方式,除了不能直接兌現、儲值及購買禮券,其餘消費行為皆可適用。罰則暫定為交易面額的三倍;舉例來說,如果民眾拿三千六百元儲值統一icash卡被查到,將被處罰一萬零八百元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ndahung6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