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的健保減免補助詳細規定-三歲以下兒童健保費補助
■各區健康服務中心地址及洽詢電話 | |||||||
承辦單位 電話 傳真號碼 機關地址 | |||||||
中山區公所社會課 25031369轉525、523 25078226 臺北市松江路367號1樓 | |||||||
松山區公所社會課 87878787轉701 27565285 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7樓 | |||||||
中正區公所社會課 23416721轉273 23511649 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| |||||||
萬華區公所社會課 23064468轉233 23082304 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| |||||||
大同區公所社會課 25975323轉408 25859085 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| |||||||
文山區公所社會課 29365522轉248 29392802 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8樓 | |||||||
南港區公所社會課 27831343轉822 26516404 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8樓 | |||||||
內湖區公所社會課 27925828轉279 27954458 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1樓 | |||||||
北投區公所社會課 28912105轉221 28965140 臺北市新市街30號4樓 | |||||||
信義區公所社會課 27239777轉664 27226473 臺北信義路5段15號6樓 | |||||||
大安區公所社會課 23511711轉8402 23419535 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| |||||||
士林區公所社會課 28826200轉6108 28832846 臺北市中正路439號1樓 |
項目名稱 | 3歲以下兒童自付健保費補助 | 更新時間 | 2008/5/28 |
業務承辦人 | 張愷玲小姐 | ||
聯絡電話 | 27206507 | 傳真號碼 | 27206513 |
電子信箱 | ha_s6@mail.tcg.gov.tw | ||
地址 |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 | ||
洽辦單位 |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 | ||
服務內容說明 | 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內三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 | ||
服務對象 |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兒童,其父母、監護人或相關人員得申請本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之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之保險費。 (一) 兒童未滿三歲。 (二) 兒童設籍於本市。 (三) 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。 (四)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。但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低於臺灣省各縣(市)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九十者,依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九十核計。 (五)家庭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。 (六)家庭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。 本辦法所稱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及計算方式,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;土地價值,以公告現值計算;房屋之價值,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。 | ||
應備文件 | 申請人得檢具下列文件向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: 1.申請表。 2.全戶戶籍謄本(如無法提供,得以其他如戶口名簿等戶籍資料代之)。 3.其他證明文件(如在學或兵役證明、其他戶內人口之身心障礙手冊等)。 |
附件說明 | 格式 |
三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申請表 | |
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辦法 |
資料引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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